| 江苏:全省今年招461名警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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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扬子晚报 点击数:
更新时间:2008-1-3 20:02: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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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公安厅昨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2008年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的相关事宜。2008年的人民警察录用工作将与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,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共461名。所有报考人员均需经过报名、笔试、体能测验、体检及面试程序后方能得到录用,录用后还须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,试用期一年。培训、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,予以任职定级,评授警衔,享受人民警察待遇。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,取消录用资格。
今年报考人民警察,除了要符合2008年招考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外,还应具备一些特殊的条件。其中就包括报考者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,机警敏捷,无残疾,无重度平跖足,无口吃,无重听,无色盲、色弱,无文身,肤表无异常,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、疤痕、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,无传染性疾病。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,双眼单裸视力(标准对数视力)在4.8(含)以上,男性身高为170厘米(含)以上,女性身高160厘米(含)以上。当然,具有硕士研究生(含)以上学历的,以及报考人民警察计算机、外语、法医、审计、通信、临床医学专业类职位的本科学历考生,年龄放宽至30周岁,男性身高可放宽为168厘米(含)以上,女性身高可放宽为158厘米(含)以上,矫正视力达到5.0。
本次报考,公安机关将采取现场目测+心理素质测评+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。其中,现场目测内容为体表、身高和视力。而心理素质测评则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,本月4日至7日,全省11个地级市将设28个现场测评点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。未通过现场目测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,其网络报名不予审核。
根据《简章》,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将根据各市招录职位要求参加A类或B类考试。笔试公共科目合格的人员,按照大于1:3的比例,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,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。体能测评、体检合格的考生,经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。(朱昕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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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文章录入:龚晓林 责任编辑:龚晓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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